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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鞍山:代表建议与回声:关于整顿桶装饮用水和净水机市场的建议           ★★★
作者:1    文章来源:鞍山日报    点击数:856    更新时间:2009-9-8
     
 

 

 

关于整顿桶装饮用水和净水机市场的建议

  建议

  我市的桶装饮用水和饮水设备市场,由于缺乏规范管理,造成许多不具备国家资质标准的产品充斥市场,严重侵害了消费者权益。

  一、政府要本着对人民群众身体健康高度负责的态度,建立长效机制,加大监督和管理力度,严格整顿、规范桶装饮用水和净水机市场。二、政府近期要责成有关部门,尽快对我市桶装饮用水和净水机市场进行一次拉网式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公之于众。今后这种检查应定期或不定期进行。

                                                  市人大代表 付殿国

  

  回声

  桶装饮用水是人民群众日常消费最多的食品之一,其质量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作为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督管理部门,我们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监管工作: 

  一、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根据准入制度的要求,我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桶装饮用水生产企业的产品根据其质量安全等级开展不同频次的强制检验。目前,我市所有在产的28家桶装饮用水生产企业均已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

  二、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区域监管责任制。我市已按照建立“统一管理、分类监管、重心下移、层级负责”的食品安全监管新体制的要求,结合辖区打假责任制,建立食品安全区域监管责任制。通过采取分片定责、监管重心下移、分类监管、动态管理、严格责任追究等形式,进一步加强对获证企业,尤其是饮料等重点食品生产企业的后续监管。

  三、实施监督抽查制度。在对获证企业的产品实施强制检验的同时,我局每年都对桶装饮用水、乳制品等重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产品实施监督抽查,全面掌握我市食品安全水平,对监督抽查不合格的企业严格按照后处理的有关规定实施整改、公告、强制收回、举办培训班、跟踪抽查等后处理措施。涉及安全卫生等强制性标准规定的项目或反映产品特征性能的项目不合格的,必须停产整顿。整改后复查仍达不到规定要求的,吊销食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产品经国家监督抽查或省级监督抽查涉及安全卫生等强制性标准规定的项目或反映产品特征性能的项目连续两次不合格的,吊销食品生产许可证。

                                                        鞍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http://www.qianhuaweb.com/asrb/html/2009-09/08/content_55986.htm

 

桶装水合格率仅为51.7%

辽宁日报2009-09-09

    9月8日,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对我省企业生产的桶装水、果(蔬)汁饮料、灭菌乳、酸乳、植物蛋白饮料、含乳饮料和膨化食品等7种产品的监督抽查结果进行了通报。 

    本次共抽查沈阳、大连、鞍山等14个地区226家企业生产的245批次产品,产品实物质量合格175批次,产品实物质量抽样平均合格率为71.4%。其中,桶装水产品实物质量抽样合格率为51.7%;果(蔬)汁饮料产品实物质量抽样合格率为100%;灭菌乳和酸乳产品实物质量抽样合格率为93.5%;植物蛋白饮料和含乳饮料产品实物质量抽样合格率为100%;膨化食品产品实物质量抽样合格率为83.3%。

    抽查结果表明,我省企业生产的桶装水产品质量不容乐观,主要不合格项为微生物指标、电导率、亚硝酸盐和pH值。

 
     
   
文章录入:安平    责任编辑:安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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