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中法以“三服务一促进”活动为载体
助推鞍山经济社会发展
今年以来,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市人大常委会的依法监督下,认真落实市委关于“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部署,注重发挥司法的能动作用,积极探索和实践,为鞍山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高效优质的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
一是服务增长,百名法官进百家企业。该院组织法官走访中省直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136家,举办专题讲座31场,提供法律咨询帮助3700余次,发送法律服务手册400余套,提出司法建议50余条。为企业解决涉诉案件108件,帮助收回资金6000余万元。同时,还与鞍钢和联通公司鞍山分公司建立了长期的司法联系制度,进一步完善了服务经济发展的长效机制。
二是服务民生,百名法官进百户家庭。该院把鞍山市委确定重点帮扶的160多户困难群众作为具体的服务对象,组织法官先后三次逐家逐户走访和帮扶,为贫困家庭送去慰问金7.3万元,米、面、油等生活用品折合人民币3.8万元,为贫困学生购买图书百余册和文具等学习用品。同时,宣传法律和政策,增进群众感情,增强解决群众诉求意识。
三是服务稳定,百名法官进百所校园。为有效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该院选派法官走进100所中小学和大专院校,开展模拟法庭观摩,讲授法制教育课106次,并对2008年以来判处缓刑等非监禁刑的未成年人进行了回访、帮教,受到学校师生欢迎。在2009年鞍山市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会议上,鞍山两级法院有4个单位和6名个人受到市委表彰。
四是促进和谐,百名法官结百起疑难信访案件。该院把化解涉诉信访案件作为促进社会和谐的主要措施,针对排查出的112件疑难案件,依靠市委领导和有关部门支持,落实领导包案责任制,加大问题解决力度,使案件全部化解。同时,全力做好建国六十周年庆祝活动期间安保维稳工作,受到鞍山市委、市政府的肯定,鞍山中院被评为鞍山市国庆60周年安保工作先进集体,两级法院有6名同志被评为先进个人。
(鞍山中院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