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2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十一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孙春山,副主任周家庭、牛小妹、陈兵,秘书长李季,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张世超,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刘敬东,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军列席会议。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市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和办事机构,市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和部分市人大代表也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周家庭主持。
会议听取、审议了司法机关工作人员述职报告;听取、审议并通过了市政府2015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有关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调整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议案,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调整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决定。会议还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颁发任命书并进行宪法宣誓。
会议指出,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市法院、市检察院等司法相关工作人员述职,是适应司法改革新形势,进一步加强对司法工作监督的有益探索。本届以来,每年年初市人大常委会都安排一定数量的司法机关工作人员作述职报告,到目前为止,市人大常委会任免的司法机关工作人员已全部到常委会述职报告一次,基本实现了对法院、检察院的监督同司法人员任免工作相结合,探索了对事监督与对人监督的有机结合,收到了良好效果。下一步,市人大常委会要紧紧围绕司法工作薄弱环节,适应人民群众对新形势下司法工作的迫切要求,加大监督力度,增强监督实效,不断探索司法监督的新途径、新办法,推动司法监督工作取得新进展,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市人大常委会对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提出的意见和建议,采取有效措施进行认真整改,取得了较好效果。但仍存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今后要在增强整改实效,落实整改责任,完善整改措施方面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相关整改工作抓实抓好抓出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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