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来鞍开展防震减灾法执法检查
市人大教科文卫委
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省人大常委会组成执法检查组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以下简称《防震减灾法》)执法检查。8月21日,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副主任张建华率执法检查组来鞍检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牛小妹、市政府副市长高林、市人大教科文卫委主任委员王澍、市地震局局长马锡智等陪同检查。
检查组听取了我市《防震减灾法》执行情况的工作汇报,市应急办、地震局、发改委、教育局、民政局、财政局、住建委、水利局、卫计委等单位分别汇报了落实《防震减灾法》的做法和成绩。随后到市地震局(台)、市应急物质储备库、海城市北关小学、解放军驻鞍某部实地考察检查。
检查组重点检查了我市《防震减灾法》宣传教育、地震台网监测运行、地震应急避难、应急物质储备、学校防震演练、抗震救灾应急综合分队保障准备等情况。
检查组对我市贯彻实施《防震减灾法》工作予以充分肯定,认为我市府认真落实领导责任,政府各部门依法履职、协同配合。历史上,我市曾成功预报海城地震,保护了人民群众生命安全。近年来我市地震监测预测预警、灾害防御、应急救援等能力不断提升,防震减灾事业取得长足发展。同时,检查组对责任落实、抗震救灾应急综合分队保障资金不足等问题,提出意见建议。
检查组指出,防震减灾工作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经济社会发展稳定,要全面履行防震减灾法定职责,提升全社会防震减灾法治意识,进一步开展学法普法活动,要进学校、进课堂、到基层。要促进防震减灾工作法治化、规范化和现代化水平,落实抗震设防要求,加大依法保护地震监测设施与观测环境的力度。要进一步落实防震减灾规划,强化风险管理,加强科研队伍建设,全面提升我省全社会抵御地震灾害的综合防范能力,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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