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负责市人大代表名额分配、资格审查、联络服务有关工作;
二、承担代表集中视察、专题调研、联系群众有关制度制定和指导协调工作;
三、负责市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工作的统筹管理;
四、负责市人大代表履职的监督管理;
五、负责市人大代表学习培训的统筹规划和管理;
六、负责人大代表的来信来访工作;
七、指导县(区)级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
八、承担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九、承办市人大常委会、省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