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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友波率队开展《安顺市村寨规划建设管理条例》执法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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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大力促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推动《安顺市村寨规划建设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效落实,提升村寨规划建设管理水平,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近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唐友波带队赴镇宁自治县、黄果树旅游区等地开展《条例》执法检查。市人大常委会农经工委、市自然资源局等有关负责同志参加。

本次执法检查重点围绕村寨规划编制、建设管理、人居环境整治、生态保护及《条例》宣传普及等方面,采取上下联动、点面结合、委托自查与集中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覆盖全市各县(区)。检查组一行先后走进镇宁自治县高荡村、大寨村和黄果树旅游区石头寨村、蛮寨新村等地查看村寨规划建设管理情况,与人大代表、相关部门负责人、乡村干部及村民代表深入沟通交流,听取意见建议,了解《条例》宣传贯彻、村寨规划编制、基础设施建设、风貌管控、环境整治等方面工作情况和存在的问题。

检查组强调,《条例》是安顺市获得地方立法权之后,第一部由安顺市人大常委会自主立法的地方性法规,是我市运用法治手段破解村寨规划建设管理难题的探索实践,对于推动建设美丽乡村具有重大意义。下步工作中,各级各部门一是要加强规划引领,切实发挥示范村寨的引领作用,完善村寨规划体系,确保规划科学合理;二是要强化建设管理,严格审批程序,加大执法力度,杜绝违规建设行为;三是要深化宣传引导,通过多种形式普及《条例》,提高群众法治意识,让群众做村寨规划建设的参与者、建设者、监督者;四是要健全长效机制,持续完善村寨规划建设的制度体系,推动村寨规划建设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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