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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首部!《安顺市一流旅游城市建设促进条例》将于9月1日正式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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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9日,记者从安顺市人大常委会、市人民政府举行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25年8月1日贵州省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批准的《安顺市一流旅游城市建设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25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


安顺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贾正宁介绍,《条例》是全国第二部、贵州省第一部一流旅游城市建设促进条例。《条例》共有八章50 条,分为“总则”“空间布局”“资源保护与利用”“基础设施”“产业发展”“服务优化”“保障措施”“附则”八个部分,有利于推动安顺一流旅游城市加快建设,助力安顺从“旅游大市”向“旅游强市”跨越。


《条例》进一步明确了安顺一流旅游城市建设的目标定位和基本原则。提出要打造国际知名的山地瀑乡生态旅游目的地、屯堡文化旅游目的地、避暑康养度假旅游目的地,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同时规定,一流旅游城市建设应当遵循国际视野、文化铸魂、生态优先、产业融合、景城共建、主客共享的原则,推动观光、休闲、康养、旅居等旅游业态转型升级,实现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的和谐统一。

从主要内容和特色亮点来看,《条例》明确要强化空间布局,以黄果树世界级旅游景区、安顺古城历史文化旅游区、大明屯堡旅游度假区“三大核心吸引物”为龙头,构建景城共建、文旅体融合格局;要坚持生态优先与文化传承,建立旅游资源档案与动态保护机制,加强红色文化、屯堡文化等人文资源利用;要推进城乡一体、主客共享的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旅游交通、公共服务及无障碍设施;要推动业态创新,明确文旅体融合、康养旅居、旅游夜经济、农旅融合等发展方向;要升级智慧服务,建立健全智慧文旅综合服务平台,改善旅游预约和支付环境,加强旅游标准体系建设与管理;要强化要素支撑,保障资金、用地需求,加强监管,完善投诉举报与多元纠纷化解机制,探索先行赔付制度,保障旅游者合法权益。


  《条例》的颁布实施,将进一步明确安顺一流旅游城市建设的目标方向与各方责任,凝聚社会协同推进的强大合力,助推旅游业由传统观光向观光、休闲、康养、旅居等多元复合型转变,为安顺实现从“旅游大市”到“旅游强市”跨越提供有力支撑。


贾正宁表示,制定《条例》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旅游发展的重要论述和在贵州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的务实行动,是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服务推动安顺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为安顺建设一流旅游城市和黄果树建设成世界级旅游景区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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